5月24日,我处走访调研了能源学院,就国际合作相关业务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推进工作与能源学院的领导进行交流。
我处处长岳文向能源学院领导及参会人员就校际交流、外国专家管理、留学生事务、因公出国(境)办理业务的总体概况及新的业务政策变化进行了介绍,并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高志前院长就中外合作办学、外国专家管理、留学生招生、因公出国(境)审批相关问题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交流。学院领导积极表态,未来将会配合做好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的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的调研工作,积极与国外院校沟通。
能源学院院长高志前,副院长许浩、赖枫鹏,办公室主任肖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岳文,副处长骈华燕、刘典波,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