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
2021-09-16 发布:[国际合作处]

一、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距实际出国(境)日期至少提前2个月开始提交线上系统申请。登录外事管理系统(信息门户-应用中心-教师因公出国(境))申报出访任务。经校内审批通过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际处”)出具批件。出具任务批件后,由国际处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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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办因公护照

1、任务审批通过、取得批件后,开始办理公务普通护照。(如无公务护照或原持有护照距离返回日期有效期不足六个月,也需申办新护照)

2、本人前往正规图片社拍照,并取得公务护照数字回执。洗一版签证国照片,拷回电子版(视需要在填签证表时上传)。

3、本人携带数字回执身份证原件前往综合办公楼426室进行信息采集。

注意事项:

(1)注意签证照片必须为3个月内,否则使馆会退件。

(2)公务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距申报返回日期不足六个月需要重新办理公务普通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无法提前办理,必须获得任务批件后方可办理。

(3)公务普通护照不得污染、折损或订页。

三、办理签证(出境证明)

1、取得批件、公务普通护照后,办理签证(出境证明)。新办护照老师需要等新的护照号出来再填写签证表,注意对方是否要求邀请函上的附公务护照号。(有些会议邀请函需要附护照号,则需先取得护照再取得邀请函)

2、如已经持有公务普通护照,应确认护照有效期(距离返回之日6个月以上)。签证照片必须为三个月内,视要求贴在签证表上或上传打印在签证表上。

3、如已具备出访国长期有效签证,应核实签证为多次有效签证。

4、按规定时间准备好全部签证材料,送综合办公楼426室审核。我处检查材料无误后,于每周五前往教育部送件。如遇急件,教师本人可凭我处开具的介绍信自行前往教育部护照处送取签证材料和护照。

四、领取材料

1、接到国际处因公出国境科(82323105)通知后,到综合办公楼426室领取护照,阅读并签署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因公出国(境)人员告知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安全教育知情书》、《出国(境)反奸防谍安全防范承诺书》

2、领取新办因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时,出访人须核对护照或签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护照号码、签证(出境证明)有效期和停留期及出入境次数等信息。如发现有误,应在现场及时提出。

3、出访前建议购买境外意外伤害险、部分国家签证要求必须提交保险单。

五、执行出访任务

1、领取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后,出访人员须根据被批准的出访目的、出访任务执行公务,严格按照批件所规定的时间、路线执行出访任务。

2、出访任务结束后,在教师出国(境)系统中提交出访总结(包括出访成果、合作情况等),并在国际处426办公室填写《出国(境)人员归国回访记录表》。总结模板参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https://gjhzc.cugb.edu.cn/】-【下载中心】-【因公出国境】-【总结模板】。

3、提交出访总结并填写《出国(境)人员归国回访记录表》,于7日内将护照交还我处,方可进行财务报销。


详情请查看附件。


附件1:教师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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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
2021-09-16     发布:[国际合作处]    点击:2163

一、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距实际出国(境)日期至少提前2个月开始提交线上系统申请。登录外事管理系统(信息门户-应用中心-教师因公出国(境))申报出访任务。经校内审批通过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际处”)出具批件。出具任务批件后,由国际处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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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办因公护照

1、任务审批通过、取得批件后,开始办理公务普通护照。(如无公务护照或原持有护照距离返回日期有效期不足六个月,也需申办新护照)

2、本人前往正规图片社拍照,并取得公务护照数字回执。洗一版签证国照片,拷回电子版(视需要在填签证表时上传)。

3、本人携带数字回执身份证原件前往综合办公楼426室进行信息采集。

注意事项:

(1)注意签证照片必须为3个月内,否则使馆会退件。

(2)公务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距申报返回日期不足六个月需要重新办理公务普通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无法提前办理,必须获得任务批件后方可办理。

(3)公务普通护照不得污染、折损或订页。

三、办理签证(出境证明)

1、取得批件、公务普通护照后,办理签证(出境证明)。新办护照老师需要等新的护照号出来再填写签证表,注意对方是否要求邀请函上的附公务护照号。(有些会议邀请函需要附护照号,则需先取得护照再取得邀请函)

2、如已经持有公务普通护照,应确认护照有效期(距离返回之日6个月以上)。签证照片必须为三个月内,视要求贴在签证表上或上传打印在签证表上。

3、如已具备出访国长期有效签证,应核实签证为多次有效签证。

4、按规定时间准备好全部签证材料,送综合办公楼426室审核。我处检查材料无误后,于每周五前往教育部送件。如遇急件,教师本人可凭我处开具的介绍信自行前往教育部护照处送取签证材料和护照。

四、领取材料

1、接到国际处因公出国境科(82323105)通知后,到综合办公楼426室领取护照,阅读并签署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因公出国(境)人员告知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安全教育知情书》、《出国(境)反奸防谍安全防范承诺书》

2、领取新办因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时,出访人须核对护照或签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护照号码、签证(出境证明)有效期和停留期及出入境次数等信息。如发现有误,应在现场及时提出。

3、出访前建议购买境外意外伤害险、部分国家签证要求必须提交保险单。

五、执行出访任务

1、领取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后,出访人员须根据被批准的出访目的、出访任务执行公务,严格按照批件所规定的时间、路线执行出访任务。

2、出访任务结束后,在教师出国(境)系统中提交出访总结(包括出访成果、合作情况等),并在国际处426办公室填写《出国(境)人员归国回访记录表》。总结模板参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https://gjhzc.cugb.edu.cn/】-【下载中心】-【因公出国境】-【总结模板】。

3、提交出访总结并填写《出国(境)人员归国回访记录表》,于7日内将护照交还我处,方可进行财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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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教师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