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来华许可办理(<90天)
短期工作类(<90天)
一、外国人来华许可办理相关材料准备: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
2. 工作合同、项目合同、合作合同或邀请单位邀请说明
3.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二、在华工作居留许可办理相关材料:
(预期在华停留90天以内,可选择邀请信(函)、签证办理)
(一)邀请信(函)办理
1.邀请信由学院办理,签字并盖公章(模板)
2.若需办理《邀请函》,学院须于拟邀请人来访日期前30个工作日将以下材料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收到以下材料并审查合格后起草请示文件,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审批后下发。
①办理《涉外(含港澳台地区)来访项目申请表》
②拟邀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③拟邀请人简历及中文翻译件
④拟邀请人来访日程表
(二)访问签证办理
学院及时向拟邀请人提供邀请信(函),及申请签证所需的其他信息,协助其办理签证。持30日以内F签证入境的外国专家如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办理F签证延期,应于签证到期15日前提交申请;延长期限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批复为准。办理延期流程如下:
①学院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拟邀请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及延长期限,并加盖公章
②校内审核通过,拟邀请人网上填写信息,自行打印并本人签字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访问签证申请函
④学院经办人持以下材料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F签证延期,7个工作日可领取签证
三、材料准备:
①《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附2寸照片)
②访问签证申请函(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
③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原件,有效期至少6个月)
④住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住宿登记》
参考文件链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