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的规范管理,提高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做好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简称年度评审)是指我校通过对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简称奖学金生)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决定其是否具有继续享受或者恢复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简称奖学金)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 评审对象
第三条 以下三类学生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
(一)在校学习一学年以上且下一学年拟继续接受奖学金资助的学生。
(二)无法按原计划毕业,拟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学生。
(三)上一学年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合格,被终止奖学金资助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
第三章 评审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奖学金评审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
(一)学习成绩指本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的各科考试、考核成绩和第二学期学习的基本情况。
(二)综合表现指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态度、行为表现、奖惩情况。其中,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日常行为表现、遵规守纪情况、住宿表现和参加活动情况。
第五条 满足下列条件者,奖学金评审结果“合格”,继续给与学生下一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
(一)学习成绩达到培养标准;
(二)综合表现符合评审要求。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学金评审结果“不合格”,中止对学生下一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二)言行不当,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学生下一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
(一)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
(二)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第八条 对于下列特殊情况学生,学校可协助其申请部分或全额资助:
(一)对于学习态度和日常表现良好,但学习能力较差、学习成绩不合格,评审意见为“不合格”中止奖学金的学生,如确有经济困难无法自费继续学业,学校可帮其申请提供部分奖学金资助一年。
(二)对于学习成绩不合格,按照前款规定应中止奖学金,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可协助其申请继续享受奖学金资助一年:
1. 道德高尚,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学校及上级有关单位特别奖励表彰的;
2. 积极参加有关国事活动、文体竞赛、志愿服务、学术交流等高层次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表彰的;
3. 为学校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九条 被中止奖学金者,可按照我校有关规定申请自费学习,经批准后可继续留校学习一年。奖学金中止期满前,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评审合格者其奖学金将在下一学年予以恢复。中止奖学金后不申请自费留校学习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条 奖学金年度评审每年4月1日开始。具体程序如下: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留基委相关工作要求发布评审通知。
(二)学生按照年度评审通知要求,5月1日前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自评表》(附件1)及成绩单、发布文章等相关材料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学生所在学院及后勤集团根据留学生培养标准和要求,对每名学生进行综合评审,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留学生综合素质意见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留学生住宿表现意见表》(附件2、3)。
(四)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相关评审材料,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校评审)表》(附件4),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形成奖学金年度评审报告。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奖学金年度评审报告以学校公函形式报留基委。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附件:1.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
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留学生综合素质意见表
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留学生住宿表现意见表
4.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校评审)表
附件1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Scholarship Council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
Form for Annual Review of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Status
(Student Self-Assessment)
本页由奖学金生本人逐项认真填写/The scholarship students shall carefully fill in the following parts
个人信息 Personal information | |||
姓 Family Name | 名 Given Name | ||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 性别 Gender | ||
国籍 Nationality | 学生类别 Student Category | ||
在学院校 Institution | 学习专业 Major | ||
学习期限自 From | 年---Year 月Month | 至 To | 年---Year 月Month |
本人在本学年内的表现情况如下 Summary of my performance in this academic year | |||
遵规守纪 Obser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 |||
学习情况 Academic performance | |||
参加活动情况 Participation in activities | |||
本人签字Signature: 日 期Date: 年Year 月Month 日Day |
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印制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留学生综合素质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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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护照姓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号 | 国籍 | |||
学生类别 | □汉语进修生 □本科生 □研究生 | |||
所在学院 | ||||
学 院/导 师 评 价 | ||||
学习成绩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考勤情况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学习态度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科研能力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导师(签名):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
综 合 评 定 结 果 | ||||
综合表现评价结果 | 得分: | □优秀 □良好 □一般 □及格 | ||
学业成绩评定结果 | 得分: | □优秀 □良好 □一般 □及格 | ||
备注 | 综合表现:主要包括出勤情况、学习态度、行为表现、奖惩情况;行为表现主要包括日常行为表现、遵规守纪情况、参加活动情况。 | |||
国际合用作与交流处印制
附件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留学生住宿表现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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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护照姓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号 | 国籍 | |||
学生类别 | □汉语进修生 □本科生 □研究生 | |||
所在宿舍 | ||||
后 勤 集 团 评 价 | ||||
宿舍卫生情况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住宿表现情况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遵规守纪情况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负责人签字: 后勤集团(盖章): 年 月 日 | ||||
综 合 评 定 结 果 | ||||
是否有违规违纪 | □有 □无 | |||
整体评价结果 | □优秀 □良好 □一般 □及格 | |||
备注 | 1.宿舍卫生根据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相关卫生条例进行评审;住宿表现根据留学生住宿期间是否遵守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评审;遵规守纪情况根据留学生住宿期间是否有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评审。 | |||
国际合用作与交流处印制
附件4: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校评审)表
学生信息 | ||||
CSC No. | 国籍 | |||
护照姓名 | 学生类别 | |||
在学院校 | 学习专业 | |||
学习期限 | ||||
学生所在学校意见(由学校填写) | ||||
定量打分 | 定性评价 | |||
道德品行 (30分) | ||||
学习成绩 (30分) | ||||
学习/科研态度 (20分) | ||||
活动表现 (20分) | ||||
总分 (100分) | *原则上60分及以上为合格 | |||
评审意见: 合格 ¨ 不合格 ¨ 建 议: 继续提供奖学金¨ 中止提供奖学金¨ 取消奖学金¨ 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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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印制